仙海区社保经办业务办理指南
一、参保方面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及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对应表
缴 费档 次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缴 费补 贴 | 40 | 45 | 50 | 60 | 60 | 65 | 70 | 75 | 80 | 100 | 120 | 160 | 200 |
3、缴费时间:缴费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度补缴,按照规定不享受政府补贴。
4、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银行代扣。缴费人持本人有效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各银行网点柜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存应缴费额,由税务部门委托银行网点就近缴费。
(2)银行代收。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各银行网点就近缴费。
(3)微信缴费。①关注并进入“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税—社保缴费”,进入“社保缴费”界面选择相应缴费渠道缴费;②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进入“缴费中心”界面,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4)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进入“工行e缴费”界面,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注意:“险种”请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缴费人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还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务服务厅现场缴费。
4、新参保所需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所需要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企业职工单位参保所需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
3、企业职工单位人员新增/减少所需资料:新增/减少申报表(盖鲜章)
4、缴费档次:根据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布的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缴费。
5、缴费渠道:
(1)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税—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2)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3)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4)银联“云闪付”APP缴费。进入云闪付首页,依次点击“天府通办—电子社保卡—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5)“i绵阳”APP缴费。进入i绵阳首页,依次点击“部门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税费缴纳—自然人业务”,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6)银行代收。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各银行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若缴费人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还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务服务厅现场缴费。
二、待遇领取方面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1、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积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2、待遇领取时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照片1张。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1、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或企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积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
2、待遇领取时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张、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1张、是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张、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三、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
社会保障卡激活、注销、解锁、密码重置等业务办理,本人办理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卡,代办人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
四、转移方面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1、转移申报条件:
(1)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2)户籍关系已从转出地迁入转入地。
2、申报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3)能证明原参保地有参保关系的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1)转移人申请;
(2)转入方审核,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条件拒绝;
(3)转出方办理转出;
(4)转入方办理转入。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省外)
1、转移办理方式
(1)网上申请
(2)经办大厅现场申请
2、申报资料(现场办理):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能证明原参保地有参保关系的证明材料。
3、转移流程
(1)转移人申请;
(2)转入方审核,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条件拒绝;
(3)转出方办理转出;
(4)转入方办理转入。
(三)跨制度转移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转
1、转移申报条件: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2、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能证明原参保地有参保关系的证明材料。
3、转移流程:
(1)转移人申请;
(2)转入方审核,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条件拒绝;
(3)转出方办理转出;
(4)转入方办理转入。
五、死亡人员待遇终止(退保)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报材料:火化证复印件1份、继承人身份证原作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材料、继承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所需资料: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火化收据(含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死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页和死者当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继承人身份证原作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继承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页和死者当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死亡待遇申领表1份(各社区填报盖章)。
2、在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所需资料: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火化收据(含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死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页和死者当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继承人身份证原作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继承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页和死者当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继承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死亡退保申领表1份。
六、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
(一)退休人员纳入所在社区社会化管理所需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基本养老金核定通知单1份(办理好退休手续时由社保机构提供)
(二)退休人员认证所需资料及方式方法:
1、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方式方法:
(1) 社保中心认证或社区认证: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当地或就近的社保中心(社区)认证,是最稳妥的方式。
(2)工作人员上门认证:对于那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又不方便去社保中心的老人,当地的工作人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3)手机认证:下载四川e社保APP进行手机认证。
七、业务经办流程:

八、咨询电话
(一)征收窗口
电话号码:0816-2173188
(二)待遇支付窗口
电话号码:0816-217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