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
二、项目简介
本赛项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电子商务师S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版)四级为依据,考核参赛选手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临场表现、技术技能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等。同时,作为新兴的电商营销模式,不仅能够推动绵阳本地特色产品的推广与销售,更致力于打造集人才培养、产业赋能、经济增长于一体的仙海数字经济新生态,实现电商直播产业与地方经济的协同发展。
本项目为个人赛(可带1-2名助手组成团队)
本赛项分三个模块。分别为短视频制作、电商直播销售、模拟直播。
三、竞赛内容
1.考核依据
比赛用所有试题均依据技术文件进行命制。
2.考核范围
竞赛通过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全面考查参赛选手的职业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
裁判组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若干名。裁判长负责竞赛现场所有执裁事宜,裁判员负责需要评分项目。
模块一:短视频制作
选手围绕仙海景区及项目制作一个不少于45秒的短视频。
1.仙海区景点及文旅项目:宝莲灯·仙海奇缘、星空露营基地、望蜀亭、鲜花小镇等地。
2.招商(赞助)项目:好运码头、清水湾、喜来登酒店等有赞助意愿的商家或项目。
1.内容要求:围绕指定景区景点展开,突出仙海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特色、游玩体验等元素,能够有效吸引观众前往游览;围绕技能大师手作或非遗产品,应着重体现产品工艺、文化内涵与传承价值;围绕拟销售商品,展示产品外观、功能、使用场景、特色优势等信息,能够准确传递产品价值,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
2.创意与表现形式:鼓励采用多样化的拍摄手法与创意表达,如航拍、特写、跟拍等,结合剪辑技巧,如转场、特效、字幕等,增强视频观赏性与感染力,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参赛选手提交无水印、无第三方平台标识的原始视频文件(命名格式“选手编号+选手姓名+视频名称”)至赛事组。
2.参赛选手于7月14日09:00起(不得提前)在个人账号上发布视频。截止7月22日12:00由赛事组核定发布视频的播放量、点赞量和评论数量。
模块二:电商直播销售
7月12日9:00至7月22日23:00,选手选择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设备不限、场地不限(电商基地可提供直播场地)。
选手根据选定产品进行直播带货。期间直播场次不少于两场,每场直播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不得超时5分钟。
1.内容规范:直播主题聚焦必须围绕组委会指定产品展开,核心内容需涵盖产品基本信息(名称、规格、价格)、使用方法、技术参数、售后保障及专属优惠政策。直播全程与指定产品无关内容占比不得超过总时长5%,严禁推广非指定产品或竞品引流。
2.文明规范:直播语言需符合《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禁用低俗、暴力、歧视性词汇;肢体动作不得涉及敏感或不适当表达;禁止通过恶意对比、诋毁等方式损害其他品牌形象,违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比赛资格。
3.合规宣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规,产品功效宣传需以官方检测报告为依据,不得使用“国家级”“最佳”等极限词;优惠政策需明确起止时间、适用范围,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促销等欺诈行为。
1.平台要求:选手可选择主流直播电商平台(如抖音、快手、淘宝直播、视频号等)进行直播。
2.监控要求:直播过程需开启平台录屏功能,确保全程可追溯;组委会将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取证并通知整改。
(四)数据统计和提交要求
1.数据统计:统计包含但不限于销售额、千次观看成交金额、点击成交转化率、人均观看时长、新增粉丝量、新加直播团人数、累计观看人数、平均停留时长、点赞量、分享次数等核心指标,数据以直播平台后台导出的官方报表为准。
2.数据真实性:严禁使用刷量、虚假交易等作弊行为,组委会将核查数据真实性,发现异常数据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提交要求:该阶段直播结束后12小时内,需提交直播数据汇总表(Excel格式,模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附数据截图(需完整显示账号信息、时间戳、数据指标)、直播回放链接(需设置无密码公开访问)的压缩包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选手编号+姓名+直播场数。
模块三:现场模拟直播
比赛模块一和模块二综合评分前二十名选手进入模块三的比赛,进行现场模拟直播,展示选手直播技能风采。
1.开场环节:主播需用标准化话术,按“问候语+自我介绍+赛事全称(绵阳技能大赛-全市电商直播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筑梦仙海・仙海杯’)+本场产品品类+核心优惠”结构开场,为确保关键信息清晰传达,可运用语言表达、肢体动作等技巧,营造真实直播氛围,吸引“观众”注意力。
2.产品展示标准:每款产品需从多角度展示(如外观细节、功能演示、使用场景还原),讲解要点必须包含产品核心卖点、使用教程、适用人群、与竞品差异化优势,单款产品讲解时长不得低于5分钟,多产品直播需每款讲解时长均衡。
3.互动形式要求:设置维持活跃度的互动,需包含至少3种互动形式(如问答抽奖、限时秒杀、评论点赞挑战),互动节点设置合理。
4.结束环节要求:需完整复述产品核心优惠信息(优惠力度、购买链接、截止时间),引导关注赛事官方账号,感谢语需包含对观众、主办方、品牌方的致谢。
四、评判标准
竞赛采用百分制评分,竞赛总成绩100分。详细的分配及比例见表1。
表1 分数权重
任务编号 |
项目模块 |
分数 |
占比 |
1 |
短视频制作 |
100分 |
10% |
2 |
直播电商销售 |
100分 |
60% |
3 |
模拟直播 |
100分 |
30% |
合计 |
100分 |
(二)评判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确定赛事成绩评分规则,根据评分表进行的,由裁判长组织全部裁判,按小组进行评分。
(三)评分细则
项目模块 |
内容要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短视频制作 |
主题明确性 |
视频主题高度清晰,直接点明核心,内容围绕主题紧密铺陈,情节推进、信息传递始终紧扣主题,观众无需思考便能精准把握视频主旨,且主题具有较强的社会价值或情感共鸣点。 |
12 |
主题创新性 |
视频主题在同类题材中极具创新性,突破传统视角,以新颖独特的角度切入,为观众带来全新的认知和体验,能够在众多短视频中脱颖而出。 |
8 |
|
视频点赞量 |
视频内容是否深度契合观众喜好,获得大量观众发自内心的认可与赞赏,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
20 |
|
点赞量达到1000及以上(25-30分) |
|||
点赞量在500-999 之间(15-24分) |
|||
点赞量在100-499 之间(5-14分) |
|||
点赞量低于100(0-4)分 |
|||
视频播放量 |
视频是否在平台上具有极高的传播度和影响力,精准触达大量目标受众,内容质量和吸引力得到广泛认可,在同类视频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
20 |
|
播放量达到 5000及以上(40-50 分) |
|||
播放量在 2000 - 4999之间(25-39 分) |
|||
播放量在 500 - 1999 之间(10-24 分) |
|||
播放量低于 500(0-9 分) |
|||
专家组评分 |
根据专家组专业评定给予分值 |
40 |
|
直播电商 销售 |
直播总时长 |
16小时以上(8分) |
8 |
10-1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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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小时(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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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4分) |
|||
直播总销售额 |
50000元以上(10分) |
10 |
|
10000-50000元(8分) |
|||
2000-10000元(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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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00元(4分) |
|||
最高销售额单场千次观看成交金额 |
1000元以上(15分) |
15 |
|
500-1000元(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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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0元(10分 ) |
|||
10-300元(7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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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销售额单场点击成交转化率 |
10%以上(20分) |
20 |
|
5%-10%(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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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4分) |
|||
0-3%(10分) |
|||
人均观看时长 |
30秒以上(2分) |
2 |
|
30秒以下(1分) |
|||
新增粉丝团人数 |
1%以上(3分) |
3 |
|
1%及以下(2分) |
|||
新增粉丝量 |
1%以上(2分) |
2 |
|
1%及以下(1分) |
|||
专家组评分 |
根据专家组专业评定给予分值 |
40 |
|
模拟直播 |
直播技能 规范 |
产品卖点挖掘与呈现(20分) |
70 |
直播脚本与流程设计(15分) |
|||
互动环节设计与执行(15分) |
|||
话术设计与表达(10分) |
|||
直播规范性(10分) |
|||
选手风采 |
形象气质(10分) |
30 |
|
应变能力(10分) |
|||
个人特色与感染力(10分) |
(三)综合评分
最终成绩根据其短视频制作、直播成果、直播技能三轮得分,按权重计算后综合排名。
五、竞赛安排
(一)培训及选品
7月6日,专家团队对选手在川北数字场景孵化应用基地进行针对性培训,同时组织选手进行选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选手可不到现场)。
(二)比赛模块一
时间:7月7日-7月22日
流程:选手制作短视频,于7月13日14:00前提交至赛事组。7月14日9:00起(不得提前)选手可在个人账号上发布视频。截止7月22日12:00由赛事组核定发布视频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数等数据后综合评定视频得分。
(三)比赛模块二
时间:7月12日-7月22日
内容:选手根据选定产品在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场地不限(电商基地可提供直播场地)。
(四)比赛模块三
竞赛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1 |
7月26日 |
08:00--08:30 报到 |
选手、领队、裁判、工作人员 |
2 |
08:00--09:00 选手抽签、竞赛说明 |
选手、裁判、工作人员 |
|
3 |
09:00--14:00 比赛 |
参赛选手、裁判、工作人员 |
六、竞赛细则
(一)赛前准备规则
模块三项目提前于正式比赛前一天安排时间适应比赛环境,适应比赛环境阶段完成后由裁判组封闭现场直至第二天正式比赛开始。
赛前适应比赛环境仅允许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且选手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参赛选手证,以供裁判认定身份;
赛前准备工作等同于竞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但不计成绩。
选手禁止携带非被允许物品进入赛场,所有禁止物品如果被裁判发现带入,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设备熟悉过程由选手独立完成,场内裁判与场外人员均不得提供任何指导。
(二)比赛规则
参赛选手需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进行检录,凭有效身份证和参赛证抽取工位号及考题,然后进入赛场,到指定工位。
宣布比赛开始后,由裁判组分发比赛相关资料,同时开始比赛计时。
参赛选手按赛题完成各比赛项目。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所有的通讯工具、摄像工具及存储介质不得带入比赛现场,对比赛设施设备应爱护、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竞赛过程中如遇异常,选手可向裁判提出,由现场裁判将实际情况向裁判长汇报,由裁判长进行裁定。
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竞赛结束后应将工具复位。
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只可与裁判沟通交流,参赛选手相互之间禁止沟通任何问题,否则取消参与双方的比赛资格。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作弊者,取消竞赛资格及成绩。
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裁判员应立即中止比赛;如查实事故责任属参赛者,即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
(三)赛场规则
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比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其他人员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比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可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申诉。
七、竞赛场地、设施设备
(一)模拟直播赛场规格
1.场地功能区划分
设置专用场地集中布置竞赛工位,保证竞赛氛围;比赛工位相对隔离,确保选手正常开展比赛;赛场设置安全通道和警戒线,确保进入赛场的竞赛参观、采访、视察的人员限定在安全区域内活动,以保证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根据赛项需求设置选手集合报到区、选手休息隔离区、技术保障区、赛事办公工作室、裁判工作区、检录区等区域。
2.竞赛工位
工位数量:4个工位(分5轮进行)。
竞赛工位之间留有安全距离,并在显眼处标识工位号。
(二)模拟直播赛场提供设备清单
组委会提供所需直播设施设备:摄像机、麦克风、补光灯、多机位切换台、直播电脑等直播硬件设备;提供赛事规模与需求的模拟直播平台,搭建专属赛事直播间。
此模块无需选手自带工具、设备,赛场配发的各类工具、材料,选手一律不得带出赛场。
八、安全要求
(一)赛场安全
1.赛场组织与管理员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确保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点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进入场地;场地设备设施均可安全使用。
2.赛场设置警戒线,设置专人看管;比赛前两天起,赛场实行全方位封闭,除工作人员外,选手和指导老师等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场。
3.赛场配备灭火设备,并置于显著位置;赛场留有安全通道,竞赛前明确告知选手和裁判员安全通道和安全门位置。
4.赛场须配备相应医疗人员和急救人员,备有相应急救设施。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有权对裁判执裁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提出申诉和仲裁。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签名。
(二)仲裁
1.赛项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附则
1.本技术文件解释权归“筑梦仙海·仙海杯”直播电商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文件进行调整与补充,并及时通知参赛选手。
2.参赛选手需严格遵守本技术文件要求,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3.本技术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次大赛所有参赛选手与相关工作人员。